日前,一位王先生通过红河州12345政府热线综合平台反映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停车费一个小时5元,如果住院停车的话就是50元,这个停车费太贵了”。对此,医院主动通过“院务公开”,向社会和盘托出停车费收费事宜。记者通过实地采访和多方了解,发现王先生的反映,系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为保障公民驾车入院同等权利而启用“价格杠杆”实施分时段计时收取停车费的误解,也是对医院启用“价格杠杆”分流社会车辆、确保患者驾车就诊的误会。

    事实上,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有固定和标准停车位173个,加上高峰时段的临时应急停靠点,尚不足200个车位,这一实际情况受囿于“两山夹一湖”的个旧市寸土寸金的地理环境,导致很多车辆开不进医院而在医院大门外排成长龙,因此牵一发而动全局,造成个旧市区金湖东路和五一路、金湖南路的交通拥堵。个旧市交通安全委员会早在2017年就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下达了个交安字2017年第122号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启用“价格杠杆”进行整改,即:社会车辆停车费由每天25元提高到50元,而所有患者和优抚对象就诊车辆均减半收费,即每天最高25元,以此腾出有限的停车位,最大努力保障患者能够驾车入院就诊。

医院停车场属于医疗公共资源:停车费按非税收入上缴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属于医疗公共资源,收取的停车费属于非税收入上缴红河州财政局。2019年2月25日早,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的使用权,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并网上公示,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新一轮招租。之前,医院停车场由红河昌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托管服务。医院停车场收费,非医院医疗收入。

社会车辆与就诊车辆争抢车位:危及患者生命安全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位于个旧市金湖东路229号,地处金湖东路、五一路、金湖南路交汇的市区繁华路段,车流密集,人流众多。

    2017年11月13日以前,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半小时内免费,半小时至3小时内5元,3小时至10小时内10元,10小时至15小时内15元,15小时至20小时内20元,20小时至24小时25元。该收费标准相对低于医院周边社会停车场的价格,加之个旧市区停车位紧缺,例如与医院毗邻的某超市停车场,2小时内停车收费20元,所以,大批社会车辆涌入医院停车场,与就诊车辆争抢停车位,导致一批批车辆在医院大门外排长队、造成市区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不断发生。

    同时,医院不足200个车位,平均每天至少要满足700名以上门诊患者入院就诊,加之住院患者和家属,只要每天约十分之一的人开车就诊或探望病人,这一医疗公共资源的供需矛盾就会凸显,而后续驾车就诊的患者就难免会被堵在医院门外,甚至救护车也时常被堵在医院大门外,危及到患者生命安全。

    尤其是2018年春节前夕,个旧市区道路交通严管、启用“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而个旧市区相关道路临时停车位取消,客观上驶入医院的社会车辆不断增加,而门诊就医患者也不断增加,日门诊量突破千人的情况也不鲜见。

“价格杠杆”分流社会车辆:乃属因地制宜

    为此,早在2017年11月13日,个旧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下达了个交安字2017年第122号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3天整改完毕。

    经医院向物价部门主动咨询和报告,并且,相关部门到医院专题调研后,因地制宜启用“价格杠杆”来缓解交通拥堵的状况,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分时段、计时收费,对患者和优抚对象就诊车辆,出具相关就诊凭据,实行减半收费。整改后,高峰时段每天8点至16点,社会车辆每小时5元计时收费,其他时段16点至次日8点,每小时2.5元计时收费,每天50元封顶,目的就是通过“价格杠杆”减少社会车辆入院,化解这一繁华市区路段的交通拥堵,最大努力保障患者能够驾车入院就诊。

就诊车辆收费实际未变:欢迎驾车入院而不长时间停留

    而整改后,所有患者和优抚对象就诊车辆均减半收费,即每天最高25元,与整改前每天停车费25元保持一致,仍低于与医院毗邻的某宾馆停车场每天30元收费。其中,无论社会车辆还是就医车辆,在该院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均不收费,优于医院附近相关停车场一入场就开始收费5至10元或者10至15分钟后就开始收费,目的就是不额外增加患者和优抚对象的就医负担。而收取的停车费,属于非税收入上缴红河州财政局。

    尽管如此,医院停车位资源不足的情况根本上已难以改变,只能依靠不断加强管理而努力缓解,为此,医院增加和规范了相应的交通标识与提示,并在医院大门口醒目位置公开各项知情告知,患者及优抚对象驾车就诊,出门时由所在科室开具出门条或提供就医凭证,实行减半收费。同时,争取广大患者家属及优抚对象的理解与配合,欢迎驾车就诊,但建议和感谢不长时间停留,以能够让公民驾车入院就诊的同等权利得予保障和尊重。

记者  段杰  偉華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