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社会动员机制,鼓励全民健康消费,优化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提高公众健康素养,2020年11月1日上午11点,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轻松赢取健康消费券”活动已经启动,将发放总额为1000万元全民健康消费券。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健康体检券、核酸检测券、通用券的兑券指定医疗机构,将全力以赴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欢迎大家到院兑换红河州全民健康消费券,医院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红河州发放1000万元全民健康消费券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欢迎到院兑现

那么,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具体能使用什么券?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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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健康体检券:持此券可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进行1次免费标准健康体检(包含:身高、体重、BMI、视力等检测,血液、尿液常规,肝、肾功能检验,心电图,腹部B超、CT、X光7个项目)。

体检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体检地点:门诊大楼(1号楼)九楼健康体检中心

咨询电话:0873-212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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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核酸检测券:持此券可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进行1次免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1次免费新冠病毒抗体检测。

检测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采样地点:医院2号楼一楼

咨询电话:0873-212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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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通用消费券可直接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抵扣诊疗费用。

使用时间:全天24小时

使用地点:根据患者需求选择相应科室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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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消费券使用流程:

持消费券到院内相应收费室(门诊收费室、急诊收费室)扫码核销,凭借相应票据到消费券使用地点处进行消费。

消费券需在活动有效期内使用(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作废,不予补偿。消费券仅适用于线下消费,不兑现不找零,可叠加消费,超出消费券金额的自付部分由持券人自行支付。如遇退单或退款,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赵俊峰) 

责任编辑:田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