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经过积极筹建,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PCR实验室已顺利通过云南省卫健委专家组现场复核,确认可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确认第二十批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医疗机构的通知》精神,自2020年10月1日起,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已正式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开展核酸检测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为了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抗疫期间,有一半以上医护人员主动写下请战书。除了驰援湖北前线的两批20名医疗队员,更多医护人员守土有责,坚守一线。2020年2月9日,一例患者前来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就诊,经过检查,患者血常规正常,没有发热,但是发现其CT显示异常,于是全院会诊,通过专家组确认,预警信息快速有序地向上报告,传染病专家介入、流行病学专家介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集中攻防,多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患者随即转入定点医院,最终,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由红河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入院隔离治疗,有效防止了疫情的传播蔓延。人民群众赞扬:“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明察秋毫,就是对人民生命健康与安全的真正负责,也是新时代白衣天使的实事求是与忠诚担当。”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而今,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已正式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对象包括:发热患者;新入院病人、在院病人、陪护人员、密切接触者、境外入滇人员、长期接受特殊治(如血透)、医务人员;“应检尽检”人员。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开展核酸检测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核酸检测采样地点及时间:发热门诊病人在发热门诊采样室进行,新入院、在院病人、陪护病人等在2号楼1楼采样点进行。新入院病人收入院时,由医生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医嘱。采样时间:每周一至周天8点至18点;发热门诊24小时随时采样。采集方式:咽拭子。

目前,很多朋友关心收费标准,据悉,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两项医疗服务项目临时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核酸检测费用128元/次。出具报告时限及领取方式:发热患者(门诊):完成核酸采样4~6小时后;新入院患者:完成核酸采样12小时后;陪护人员及“应检尽检”人员:完成核酸采样24小时后。

核酸检测注意事项:凡核酸检测者,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提供证件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实施严格的预检管理,进入医院时必须佩戴口罩,先扫码、亮码(健康码),请务必告知本人真实的流行病学情况并检测体温,等候检测时请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前30分钟不应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等;每位住院患者原则上只能固定一位家属陪护,谢绝探视。

(黄婷  赵俊峰)

责任编辑:曹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