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及排查隔离情况

温凡

2月10日13时,红河州举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州委州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组长、州卫健委副主任温凡对全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及排查隔离情况作了通报。通报内容如下: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我州及时落实了医疗救治机构,组建了医疗救治专家组,严格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全力救治患者。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全州累计确诊病例5例。其中2名患者已治愈出院,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名患者转诊,现在还有2名患者在州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一、确诊病例救治情况

确诊第一例病例,32岁女性,1月25日由蒙自市人民医院转入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负压病房隔离治疗。截至1月31日,连续两次采样(采样时间间隔1天)送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呈阴性,复测炎症指标恢复正常,胸部CT复查,肺部炎症吸收好转。患者体温恢复正常4天以上,生命体征正常。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指导意见,经州级专家组会诊确定,已于1月31日13时40分出院,实行居家隔离观察2周,州一院医护人员定期随访,目前生命体征正常。

确诊第二例病例,21岁男性,1月25日由河口县人民医院转入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负压病房治疗。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诊疗建议,目前调整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轻型)。按国家有关规定“军人和文职人员应当就近由军队定点医院收治”的要求,该患者于2020年2月5日转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六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第三例病例,34岁女性,1月27日由红河县人民医院转入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负压病房治疗。患者1月30日、2月1日2次复查病毒核酸阴性,2月2日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心肌酶、电解质、感染相关蛋白等未见异常,复查肺部CT双肺多发肺炎较前吸收、好转。目前生命体征正常,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标准,符合解除隔离出院标准,于2月9日出院回到红河县,实行居家隔离观察2周,目前,由红河县人民医院派医护人员定期随访。

确诊第四例病例,48岁女性,1月29日由元阳县人民医院转入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负压病房治疗。2月1日复查病毒核酸阴性,2月4日、2月6日采集患者痰液送州疾控中心行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2月7日由隔离病房转入普通病房继续隔离治疗。目前患者患者无咳嗽,无发热,无腹泻,精神饮食正常,生命体征正常。

确诊第五例病例,24岁男性,2月1日由建水县人民医院转入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负压病房治疗。2月6日采集痰液送红河州疾控中心行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2月8日采集痰州送疾控结果阴性。目前患者患者无腹泻,无发热,无咳嗽,无咽痛等,精神饮食正常。

二、排查和隔离情况

排查、隔离是我州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和环节,疫情发生以来,我州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排查和隔离工作。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全州累计追踪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631人,其中累计解除隔离医学观察560人,尚在隔离医学观察71人。

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全州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102例,其中累计排除91例,确诊5例,现在的6例疑似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新广网 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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