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河州卫生健康委派出专家督查组,在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主任李奕英、副主任光辉带领下,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感防控及医疗质量工作进行督查。
院感防控方面,主要对该院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重点科室(部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督查。主要督查了手术室、ICU、产房及口腔科等重点部门,对手术室、血透室及供应室等感染防控工作给予了肯定。对紫外线登记本记录规范、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签字等也提出了持续改进建议。
医疗质量方面,主要对该院医师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符合情理,医学影像学等重点部门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病例、处方等医学文书书写及管理情况等进行督查。在检查过程中,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科室医生。
当天下午,红河州卫健委督查组专家邹火焰、申永林、杨雅岚等,分别对该院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在反馈会上,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主任李奕英还给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条例》明确提出,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恪守职业道德。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突出医疗服务中医患沟通的重要性,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通过培训,医护人员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等有了充分地了解。
记者 伟华 通讯员 尹绕竹 王逸焘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