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侥幸“隔夜酒驾”也被查

2019年12月25日上午,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两名驾驶员满身酒气,便现场对二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为:驾驶人李某的酒精含量为42mg/100ml;黎某的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李某、黎某都是前一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喝了不少酒,早上睡了一夜醒来后,觉得醉意已消,便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料想被民警查到。

因李某、黎某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二人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在不开车的情况下饮酒仍当适量,认定是否属于酒驾不是依据饮酒后的时间,而是依据现场检测的结果来确认,一旦检测结果达到20 mg/100ml以上,仍属于酒驾。

一般情况下,饮酒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前一晚上如果饮酒过量,如果感觉身体不适,说明酒精尚未完全分解,因此,千万不要开车,否则,仍然会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并受到处罚。

责任编辑:杨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