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石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普某锋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地罪、非法采矿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据悉,该案系石屏县首例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社会影响重大,该院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8名公诉人出庭公诉,24名被告人、11名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庭审,60余名被告人近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庭审。

24人涉案!石屏县首例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普某锋纠集多人,以宗族、家庭等关系为纽带,在当地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红河森宝经贸有限公司为依托,利用当地的国家矿产资源、林业资源作为条件,以暴力作为后盾,通过实施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地、非法采矿、诈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以攫取经济利益。该组织长期插基层政权选举、破坏环境资源、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财产权、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扰乱市场秩序,先后共实施了30起违法犯罪活动,较大影响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造成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破坏共计人民币3947965.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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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分别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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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犯罪事实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多项罪名,案情复杂,该案庭审全程共持续3天半将近40小时,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阿瑞)

责任编辑:田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