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一男子酒后损坏果皮箱 两天后被警方行拘7日
    当前,石屏县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融合石屏文献名邦、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元素,力争打造特色鲜明、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如今的湖滨路已焕然一新,走在湖滨路上,看到路边鲜花簇拥、绿树常青,路灯崭新,给人一种舒适的美感。湖滨路已成为石屏的一张“名片”。作为一名石屏人,都应该去爱护和维护这张“名片”。然而,有的人却不以为然,肆意损坏湖滨路上的果皮箱,这种行为令人愤怒!石屏县公安局接到果皮箱被损坏的报警后,立即开展调查,快侦快破,在案发两天后,损坏果皮箱的男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9月19日9时30分许,石屏县公安局异龙派出所接到石屏县卫生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报警称,石屏县湖滨路县委政府到烟草小区路段有5个分类果皮箱被损坏。接到报警后,异龙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分类果皮箱在9月19日凌晨1时10分许被一男子人为损坏,经过进一步工作,锁定了嫌疑人。9月19日12时许,违法嫌疑人朱某到异龙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朱某如实供述了其损坏分类果皮箱的事实。据朱某交代,9月19日凌晨1时许,朱某喝酒后与女朋友在石屏县湖滨路行走,在走到烟草小区附近时发生争吵,争吵后,朱某用手推、脚踢的方式将县委政府到烟草小区路段的5个分类果皮箱损坏。
    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朱某被石屏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爱护公共设施、爱护我们的家园,这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大家如果发现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请立即制止,并拨打110报警。石屏县公安局对于肆意损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