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男子深夜报警,只为“捉奸”!

    8月20日凌晨1时许,弥勒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称:我被诈骗了10万元现金,现在发现了诈骗我的人,请你们调查处理。
 
    接警后,弥勒市公安局巡逻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经民警现场核查,确认系报警人何某某谎报警情,后将报警人何某某移交吉山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吉山派出所民警进一步调查后得知:违法人员何某某因怀疑其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8月20日凌晨1时许到弥勒市某宾馆向宾馆老板提出查看宾馆顾客入住信息登记表,并要求老板打开房门,遭到拒绝后,何某某便气急败坏用脚将宾馆房间门踢坏,并拨打110报警称其被诈骗10万元现金,现发现诈骗嫌疑人,请求公安机关到现场调查处理,其目的是让警察到现场帮忙打开房间门让其“捉奸”。
 
    目前,何某某对自己故意损坏财物及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何某某故意损坏财物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