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大眼软萌“国保”法院觅食 民警助力送其“回家”

11月14日,云南省金平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打扫院子时,发现了里一只可爱的萌宝——领角鸮幼鸟,工作人员看它憨态可掬坐在树下一动不动,想着是什么保护动物,便报警求助。

2019年11月1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接到110指挥中心警情称:金平县人民法院内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大鸟,请你们前往进行处理。

金平:大眼软萌“国保”法院觅食 民警助力送其“回家”

接警后,金平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据报警的法院安保人员称:上午8时左右,他在院子里一棵大树下清理落叶,看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大鸟在树脚一动不动,这只大鸟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左右观望,看到人也不飞走,安保大哥想着这只大鸟平时也不常见,会不会是什么国家保护动物,出于对野生动物的爱护及担心,他就将猫头鹰放在旁边一棵小树丫上,并随即向森林公安报案。

经鉴定,这只疑似猫头鹰的大鸟为领角鸮(学名:Otus bakkamoena),为小型鸮类,体长20~27厘米。外形和红角鸮非常相似,但它后颈基部有一显著的翎领。主要栖息于山地阔叶林和混交林中,也出现于山麓林缘和村寨附近树林内。主要以鼠类、甲虫、蝗虫、鞘翅目昆虫为食。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The IUCN Red List):无危物种(LC)。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经民警对这只领角鸮仔细检查后,发现其无任何体表外伤,民警猜测其可能是觅不到合适的食物,因体力不支,才会掉落到树下,民警拿了些水和食物进行喂食观测,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这只领角鸮渐渐恢复了体力,生命体征良好,民警随即将其放归了大自然。

金平:大眼软萌“国保”法院觅食 民警助力送其“回家”

在此,森警提醒广大群众,如在城区、村落附近看到这些大鸟请不要去伤害它们,若见到受伤大鸟掉落在地时请及时与当地森林公安机关联系。

金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孙玺尧告诉记者, 经鉴定,这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动物为领角鸮,属于小型鴞类,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年来由于我们森林公安局加大了对野生动植物的宣传保护力度,大部分市民的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越来越强,发现野生动物时会及时与我们森林公安联系,在金平营造了一个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 黑萍英 赵志平 李玥莹 段志雄

责任编辑:杨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