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平:村民在家私藏火药枪 民警及时发现收缴

        云南边陲的农村老百姓有着用火药枪、射钉枪去山野田间打鸟的不良生活习惯。今年8月份,家住云南省金平县金河镇的邓某因为私藏火药枪和射钉枪,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云南金平:村民在家私藏火药枪 民警及时发现收缴

        2019年8月3日,金平县城关边境派出所民警与金河镇政府工作人员入户走访,当来到金平县金河镇邓某家中时,发现在他家房屋内的一个角落有类似枪托的高起物,民警上前查看,发现一支长约一米的火药枪,民警立即将邓某控制。经询问,在邓某家中的谷堆旁还有一支射钉枪,20颗射钉枪子弹。在确定枪支与子弹均属邓某所有,且邓某没有合法持枪资格后,民警将邓某带到派出所。经审讯,邓某交代了枪支和子弹的来源,自行购买枪管并制作了枪支,主要用于上山打鸟。在得知此行为已违法,邓某后悔不已,表示自己应该早点将枪支和子弹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云南金平:村民在家私藏火药枪 民警及时发现收缴

        针对农村百姓喜欢用枪打鸟的实际,金平县城关边境派出所利用下乡走访时机,在辖区悬挂横幅、粘贴公告,积极向老百姓宣传枪支的危害和违法性,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辑枪治爆行动中来。通过大力宣传,辑枪治爆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8月12日,金平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以“销枪爆、除祸患、保大庆、护民安”为主题的集中统一销毁枪爆物品活动。活动当天,现场销毁2018年9月至今收缴的各类非法枪支464支、管制刀具67把、射钉弹18000余发。

        金平城关边境派出所民警李玖发:广大人民群众要踊跃检举揭发涉枪涉爆的违法行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品的个人和单位要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对于主动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记者 赵志平 通讯员 白帆 李玥莹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