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云南省金平县金水河边防派出所联合口岸派出所开展夜间武装巡逻时查获一起元驾驶机动车案件,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200元。
    当日凌晨2时40分,金水河边防派出所、口岸派出所民警在沿蛮金(个旧市蛮耗镇至金平县)二级公路开展夜间武装巡逻防控时,于3时许,在金水河镇至金平县K78公里处发现一辆黑色无牌大众帕萨特轿车行迹可疑,巡逻干警遂对该车辆及人员进行盘查。
    经查,驾驶员李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前提下,向朋友张某私借一辆黑色大队帕萨特轿车驾驶至勐拉镇游玩且故意未悬挂车牌。当李某驾驶车辆从勐拉镇返回金平县城途中,被巡逻干警当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200元,同时扣留该轿车。
 
通讯员    邹昌义  张裴麟

本报讯通讯员邹昌义、张裴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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