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常抓细抓长作风建设。河口县人民检察院于11月15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茂华传达学习了省检察院《关于对巡查昭通、临沧两市检察院纪律作风反馈意见的情况通报》(云检政〔2018〕51号)、《关于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视频会议情况的通报(云检办字〔2018〕38号)、《关于加强会风会纪建设的紧急通知》(云检发办字〔2018〕28号)精神以及近期县纪委转发的多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百日行动”、“七种作风”建设活动,在州庆假期即将到来之际,就全体检察人员的纪律作风进行再警醒、再教育。并对全院纪律作风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院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二是全院干警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三是要继续加强党纪党规、检纪检规的学习,心怀敬畏戒惧,做懂规矩、守纪律的表率;四是纪检监察组要加大督察力度,督察不留死角。

    通过此次教育活动的开展,警戒全院干警莫触“高压线”、紧绷“廉政弦”,再次给全体检察人员敲响廉政警钟。

通讯员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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