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中小学秋假来了!
2026年秋假共休2天
11月19日返校上课
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普通高中不纳入本年度秋假范围

详情如下↓

关于2026年中小学秋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学、职教中心、机关幼儿园、专门学校、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县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教发〔2026〕18号)、《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春秋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红教体发〔2026〕7号)精神,统筹做好教学安排,经研究,现将我县2026年中小学秋假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26年秋假安排2天,具体为11月13日(星期五)、11月16日(星期一)。秋假与周末、红河州州庆假(11月17日至18日)衔接连休,形成6天连续假期,11月19日(星期四)起正常上课。

二、实施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秋假;幼儿园参照执行;普通高中学校不纳入本年度秋假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严守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各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秋假从学期机动教学周中调剂,不得缩减教学总周数、挤占教学课时,擅自调整放假时间。

(二)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假期间,各学校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休息和活动时间,可结合秋收农事、建水紫陶、红色文化等本地资源,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体验性作业,让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增长见识、锤炼品格。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严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春秋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收假后,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突击性、临时性考试。

(三)压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防线。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交通、食品、防溺水、防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报县教育体育局。

(四)强化家校协同,丰富假期育人活动。各学校要广泛宣传秋假制度,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关注孩子身心健康。鼓励家长利用秋假陪伴孩子参加社会实践、劳动体验、亲子阅读、体育锻炼等活动,增进亲子关系。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境儿童等群体,落实关爱帮扶措施,确有需要的提供公益性兜底托管服务。

 

责任编辑:赵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