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建立“州市联创”机制,高位推动蒙自市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蒙自:高位推动创文工作

生态环保:蒙自市环境保护局参加全市6.5环保日徒步活动签字仪式

强化组织领导 着力完善机制

       红河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纳入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作为推动滇南中心城市建设的具体抓手,及早启动创建工作。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表明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确定“州市联创,共建共享”的原则,组建成立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领导机构。蒙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组建市委书记、市长任双指挥长的总指挥部,下设13个分指挥部和专门办公室,明确各由一名市领导具体负责。要求州市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创建责任。州市创文办实现合署办公,形成了州市联创,蒙自“主唱”,全社会“合唱”的工作格局。

蒙自:高位推动创文工作

志愿服务:义诊

强化创建特色 着力彰显品牌

       红河州组成学习考察组,专程到外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转化运用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成果,修订完善《红河州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围绕目标,采取“攻坚突破、巩固提升、冲刺达标”3步走战略,组织实施宣传教育、市民素质提升、为民惠民、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平安和谐、“美丽县城”建设、智慧创文等“七大工程”,通过切实可行的具体抓手和活动载体,打造活力蒙自、美丽蒙自、荣誉蒙自“三大品牌”,确保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特色化、品牌化和规范化。

蒙自:高位推动创文工作

组织领导:州市联创联创——11月16日,红河州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在蒙自会堂召开,安排部署2018年度迎接省文明委年度测评工作

强化宣传发动 着力营造氛围

       2018年以来,红河州多次召开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和推进会,州级四套班子领导和州市各级各部门、驻蒙部队、商会、企业300多家单位参加会议,进一步鼓舞了全州士气、坚定创建信心、明确目标任务,有效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上来。为充分激发起市民群众主动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红河州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子屏等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创建宣传。州市各类媒体开设12个专题专栏,通过全方位、广覆盖、多形式、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风尚热潮,真正做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州市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职能,旗帜鲜明地向不文明行为宣战,让不文明行为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蒙自:高位推动创文工作

领导调研:赵金部长调研米线小镇

强化问题导向 着力对标落实

       红河州紧盯测评指标,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攻坚克难。通过认真梳理,连续两年制定印发《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全部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在主攻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对整体工作进行再深化、再细化、再强化。各责任部门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研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对表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分工。在机关和基层单位组建创文工作委员会,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活动有人办。建立州市4级调度机制,对重点工作实行挂账销号制度,确保创建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蒙自:高位推动创文工作

活动:创文宣讲活动

强化督查考核 着力压实责任

       州市两级分别成立专项督查组,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州市人大、政协将创建工作列为调研视察重点,定期开展针对性的督促检查,促进州市各部门、各工作组、每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创建职责。坚持“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的正向激励原则,建立督查问效联席会议机制,对在创建中真抓实干、富有成效的部门单位,在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有较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干部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建整体效果的责任单位和主要领导,坚决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真正形成“创建工作有目标,目标落实有考核,考核结果有运用”的责任落实机制。

通讯员 龙刚 李锦媛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