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起蒙自这些路段启用电子警察取证设备

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促进文明出行、缓解交通拥堵、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蒙自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4月13日起启用电子警察取证设备。

哪些行为会被抓拍?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停车以及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接拨手持电话、看手机、吸烟和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处罚。

4月13日起蒙自这些路段启用电子警察取证设备

哪些地点有摄像头?

1. 银河路与四小路交叉口

2. 银河路与中医院路口

3. 银河路与彩云路交叉口

4. 银河路与观澜路交叉口

5. 银河路与红河大道路交叉口

6. 银河路与朝阳路交叉口

7. 银河路与兴盛路交叉口

8. 银河路与天马路交叉口

9. 银河路与银杏路交叉口

10. 银河路与昭忠路交叉口

11. 天马路与文萃路交叉口

12. 天马路与明珠路交叉口

13. 天马路与凤凰路交叉口

14. 北京路与龙井路交叉口

15. 北京路与老过境公路交叉口

16. 北京路与昭忠路交叉口

17. 北京路与天马路交叉口

18. 北京路与云霞路交叉口

19. 北京路与护国路交叉口

20. 北京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

21. 北京路与观澜路交叉口

22. 北京路与彩云路交叉口

23. 护国路与凤凰路交叉口

24. 朝阳路与学海路交叉口

25. 鸡蒙一级K28+970m鸡街方向

26. 鸡蒙一级K6+700m蒙自方向

27. 鸡蒙一级K21+470m蒙自方向

28. 医院、车站、市场、学校门口

29.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

通讯员 沈建娇 报道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