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瑶山乡处置一起违规调运仔猪案,27头已售出
6月13日下午,云南河口县瑶山乡成功处置一起违规调运仔猪案。
当天上午,瑶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在牛塘村礁堡小组发现违规跨县调运生猪车辆。
经查实,当事人杨某某驾驶云G***80银色小卡车从屏边县违规跨县调运生猪31头到河口县瑶山乡销售,已售27头,剩余4头。该批生猪无调运生猪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无相关《动物检疫病检测报告》、《免疫户口册》及免疫标识,运输车辆无《车辆备案卡》。
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18〕27号),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和《关于重申严禁非正规渠道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我县的紧急通知》(河非防指办〔2019〕18号)规定,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对该批剩余4头仔猪给予没收,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针对已售的27头仔猪,执法人员查明销售去向后,及时告知已购买该批仔猪的农户将购入的仔猪带到自家地棚隔离饲养。杨某某承诺,3个月内已售的27头仔猪若出现任何疫情或疾病,将承担一切后果。
通讯员 白蔓菲 摄影报道
来源:新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