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几张猴子和疑似猫头鹰样的照片,随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通过细致摸排,森林公安民警找到了发布照片的男子,经过询问得知,这名男子拍摄照片里的野生动物来源于元阳与建水两县交界处的一家农家山庄内。随后元阳、建水两地森林公安民警联合行动,驱车赶往该山庄,并找到了私自饲养两只小动物的当事人。

    据这名山庄的负责人介绍,小猴子是自己的朋友不久前在香蕉地里救助的,当时小猴子受了伤,很是可怜,便把它带回家,圈养起来,小猴子也渐渐康复。但后来自己要外出打工,不能再照顾这只小猴子,便把它送给了山庄负责人,交由其帮忙照看。而这只猫头鹰样的动物则是在自家山庄的鱼塘边发现的,发现的时候,这只猫头鹰同样也受了伤,于是便圈养起来。经过确认,两只小动物分别为猕猴和褐渔鸮,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该案按照属地原则,已将两只小动物以及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建水县森林公安局进行处理。

    森林公安也提醒广大市民:如若发现野生动物受伤,进行救助是值得鼓励的,但是应该及时联系当地森林公安机关及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处理,切勿私自进行圈养。

通讯员 赵旭 龙燕清 报道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