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本周也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12月5日,由石屏县委宣传部、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29个执法普法责任单位62人在石屏县城区工会广场开展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首个“宪法宣传周”大型宣传活动。活动主要以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挂历、宣传书籍、宣传材料、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县委宣传部部长周瑞、县政府副县长吴春华亲自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县法院法官、县检察院检察官、县司法局律师等相关法律业务工作人员亲自到场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活动吸引了众多过往群众。

    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的同时, 全县9个乡镇均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公务员法》、《监察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交通安全法》、《禁毒条例》、《森林法》、《水法》、《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婚姻法》、《劳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种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兵役法》、《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经统计:石屏县整个宪法宣传日活动,投入人力180余人,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材料50000份,宣传挂历30000张;宣传书籍30000册,展出宣传展板250块,张贴法治宣传标语280幅,解答群众咨询430余人次,受教育人达到6万余人。

    宣传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全县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让群众近距离感觉到宪法的守护,使群众真切感知《宪法》就在身边,以后努力多学宪法变宪法法律在心中。

通讯员    张琼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