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河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下半年巡察工作方案》既定安排,经过为期10天的巡察,11月15日,巡察组组长、文山州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戴华向河口县院党组及全体检察人员进行“双反馈”。

红河州院巡察组向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反馈巡察意见

在反馈会上,戴华组长代表巡察组分别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对我院存在的10个问题和短板进行了反馈,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茂华代表院党组及全体检察人员就落实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作表态发言:

    认真反思,虚心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红河州院党组对我院党组开展巡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从严治检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又是对我们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行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更是促进我院工作全面发展的好机会。州院巡察组找出的不足,发现的问题,反馈的意见,我们真诚接受,认真反思,照单全收。

红河州院巡察组向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反馈巡察意见

    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院党组要以讲政治的高度和自觉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是要紧扣实际和要求,认真对照自查,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方案措施实、责任清、时限明。二是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开展专项整改,对能即时整改的,不拖不延,做到立行立改,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逐项推进整改,做到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实效不明显的不收兵。三是要按照规定动作、规定要求,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主动将整改情况上报州院,向全院通报,接受监督。

    抓住契机,推动国门检察事业跨越发展。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检察人员以此次巡察及整改工作为契机,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自身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安排,坚持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和“448”检察工作思路贯彻于国门检察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同心同向,克难奋进,实现国门检察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通讯员    吕小梯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