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6月26日,红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州气象台于2026年06月25日21时13分发布暴雨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我州泸西、弥勒、开远、建水、屏边、河口、绿春、金平等县(市)的部分地区将有暴雨,发生洪涝、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6月25日10时对红河州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根据《红河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26日7时30分对全州13县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绷紧防汛安全弦,坚决摒弃惰性思维、侥幸心理,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查管控,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各级包保责任人下沉一线、靠前履职,把责任压实到每一个村组社区、每一个具体责任人,确保责任链条环环相扣、压力层层传导,坚决打通防汛救灾的“神经末梢”。
要严格执行防汛“1262”工作机制、江河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以及转移避险网格化管控机制,常态化紧盯雨情、水情、汛情动态变化,持续开展会商研判。
要严格对标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降雨预警区域值班值守制度,凡发布降雨预警的州、市、县,当日晚间必须安排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轮流到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岗值班、坐镇指挥。严格对照“1262”工作机制和“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隐患排查巡查频次,提前预判风险、果断组织转移,坚决做到危险区域群众应转尽转、提前转移。
要结合实际,精准、及时启动或调整防汛应急响应,把“预警关注、会商研判、应急响应、转移管控、干部下沉、联防联控、物资预置、值班值守、灾情上报”的“九个到位”作为工作指引,做到精准应对、高效处置,全面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和各项应急处置举措。
聚焦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隐患立查立改、动态清零,高危点位重点管控、专人值守、坚决避险。
暑期来临,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作用,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即时上报制度,规范灾情险情上报和处置流程,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情况,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红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