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7月1日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根据省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关于社区矫正法“十个一”系列宣传活动安排,石屏县司法局采取“四个集中”有效开展全体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活动。

一是集中观看。防范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观看省司法厅制作的“以案释法”专题片、交通事故案例小视频,通过集中观看影片的形式,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自觉学法守法,让大家明白做个守法公民的重要性。

二是集中教育。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法律手册,并由当地司法所长向社区矫正对象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遵纪守法,服从监管,加强法律学习,通过集中教育,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有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他们依法接受改造顺利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是集中承诺。社区矫正对象通过集中朗读“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承诺书”,增强法治观念及社会责任感,并公开作出承诺并签订承诺书,牢记法律,依法矫正,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的矫正态度,顺利的完成矫正期限,正常的回归社会。

四是集中考试。各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加考试,通过考试检验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成果,深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掌握,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考试均为合格。

截止目前,石屏县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经过此次“四个集中”活动,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了深刻认识,承诺积极提高道德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修复社会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不辜负国家、社会和亲人的期盼,做一名尊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杨  肖)

责任编辑:田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