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诉讼 法官登门立案

近日,石屏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收到一份起诉材料,原告是一名八旬老人,递交诉状的是老人的儿子。经法官审查发现,老人的诉求是希望法院帮其解决赡养纠纷,因其家住龙朋镇,行动不便,遂委托儿子递交立案材料。

为进一步核实当事人信息和诉讼的真实性,立案法官当即决定为老人开通“绿色通道”。当天中午,法官便驱车赶往50公里外的龙朋镇,找到老人家中。经了解,老人今年已经84岁,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已出嫁多年,老人现在和儿子一起生活。近期,其女儿和儿子因土地问题争执不休,进而就老人的赡养问题引发了纠纷,老人无奈之下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核实了案件情况后,立案法官当场为老人办理了立案登记、材料送达等手续,并向老人详细讲解了后续诉讼流程,让老人足不出户就完成了立案。临走前,老人对法官连连表示感谢。

近年来,石屏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畅通司法便民渠道,注重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立案法官从“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到上门立案,点点滴滴间架起为民服务的连心桥,让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在忙碌的三尺导诉台上谱写出一曲曲动人乐章。

通讯员  姚艳玲

责任编辑:杨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