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号,我市召开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动员会。市委书记包旭,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凌云,市委副书记杨天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勇,市委常委毕晓红、张俊忠、钟俊峰、吴跃福等市领导出席会议。

弥勒市召开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动员会

 

  包旭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保证。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我州响亮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奋斗目标,是州委、州政府顺应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履行民族地区党委政府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的重大决定。而我市与全州一道吹响创建号角,这必将对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弥勒市召开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动员会

 

  包旭强调,一是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盯这一工作目标,围绕我市的实施办法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务求实效;二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预期效果;三是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密团结各族群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实现全市各民族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弥勒市召开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动员会

  包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二是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着力补齐社会民生短板;三是要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的和谐局面;四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五是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六是要认真学习并执行示范创建的考核体系。 

  梁凌云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营造氛围;二是要创新方式,夯实基础;三是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四是要强化督查,力求实效。 

  彭涛就我市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责任编辑: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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