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紧紧把握“组织、建设、管理、使用”四个关键环节,按照“十有标准”的要求,通过“四个突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战斗堡垒”作用,让活动场所“活”起来。

    组织方面突出“指导性”。制定《红河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机构,召开了多次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了“3月‘抓前期’、4月‘抓开工’、5—8月‘抓进度’、9—10月‘抓竣工’”的目标要求。同时把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乡镇领导班子包村责任清单,层层签订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责任状,以抓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抓好活动所建设,并将其列入红河县脱贫攻坚工作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每季度定期召开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组会议,听取各联系指导单位部门督查情况并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建设方面突出“实用性”。秉持“科学、合理、适用”原则,本着安全、便捷、便利、实用原则,整合县乡国土、住建、规划、安监等部门,对292个新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选址进行勘察评估确认,因地制宜采取“一抓一放”,科学合理建设项目。“一抓”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由住建部门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工程造价;“一放”是由乡镇整合项目、村民投工投劳等统一实施,充分调动乡镇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发挥农村党员369考评办法作用,动员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参与活动场所建设,严格把控(压低)成本,极大压缩时间,简化程序,最大化减轻乡镇财政压力。

    管理方面突出“责任性”。研究制定了《红河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红河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全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账目清楚。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组重点对资金拨付、工程招标、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建设工程完工后,按照规定和程序,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把村小组活动场所建成党员群众满意工程。同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严禁乱集资、乱摊牌,增加前群众负担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不得强行配套建设资金。

    功能运用方面突出“灵活性”。立足灵活使用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的组织阵地、民主管理的决策中心、教育培训的农民学校、便民服务的窗口平台、文化娱乐的汇集之地、党员干部的建功之所、推动产业发展的交易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八大中心”,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利用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发展党员、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固定日等党内活动,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参加民主议事会,村民代表会等活动,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讨论酝酿,实现村民对村级事务的参与和监督;依托活动场所,举办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大力培育新型农民,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加强对创业人员的帮扶,从各方面支持各类创业工作;充分依托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村(社区)服务站点,让群众进村(社区)一道大门办完所有大小事;利用民间传统节日,组织村民开展文体活动等,营造和培养村民群众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和习性。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