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积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将汽车以旧换新作为提振经济、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目前,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圆满结束。

  州财政局根据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和省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和工作程序,细化补贴资金发放操作方法,为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从2009年6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我州共办理汽车以旧换新符补贴车辆 674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887.1万元,其中:老旧汽车补贴221辆,发放补贴资金239.7万元;黄标车以旧换新437辆,发放补贴资金635.9万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16辆,发放补贴资金11.5万元。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州已于2011年1月31日停止兑付。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