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建水县司法局针对云南省建水县监狱罪犯刑满释放人员14天医学隔离和必接必送衔接面临困难的问题,建水县司法局着眼社会疫情防控大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一人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及时做好疫情期间每一名罪犯刑满释放衔接工作。

首先抓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临时帮教工作机制。成立建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处、所(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司法行政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完成上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建水县司法局和建水监狱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释人员临时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部署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其次抓防疫隔离场所建设,提升刑释人员疫情外输防护高度,落实刑释人员疫情期间临时安置帮教措施。建水县司法局和建水监狱共同研究并报县疫情应对指挥部同意,在面甸镇红田村委会羊街农场红田煤矿设立刑释人员隔离观察点,对2月29日至全国疫情结束前的所有刑满释放人员按照一人一预案,提前与当事人家属及所在监所联系,做好无缝对接。并掌握出狱所后的去向,做好衔接工作,接回后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的统一要求和安排,落实14天隔离制度,由建水监狱及建水县司法局抽调专人负责掌握和管理隔离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思想动态,并将每天两次体温报负责人,确保我县刑释人员自觉服从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帮教措施。

最后抓“暖心”真情帮扶,提升帮教实效,落实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对因疫情形势一时无法返回户籍地,且无亲可投的刑满释放人员,讲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社会封闭管理现状,本着自愿原则动员其在监狱设立的临时住所安置,待疫情解除后再返回。针对湖北疫情的实际,2020年2月21日,建水县司法局在征求湖北籍刑满释放人员吕XX及家属的意见后,将其暂时安置在建水县某酒店,建水县司法局副局长和人参科干部多次到酒店看望吕XX,并让其用司法局干部手机与其家人两次通电话。2020年2月29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将其送至集中隔离场所,待隔离期满,体温正常且身体检测合格后方可离开隔离观察点。根据其本人情况及意愿,等待开远市帮教基地正式复工复厂后,将其安置到开远帮教基地临时就业安置。等湖北省疫情结束后,再返回湖北。吕XX对建水县司法局“暖心”帮扶措施非常满意,极大提升了安置帮教的实效,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孔祥喜)

责任编辑:田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