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老州二院旁通户巷道内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空间的私搭乱建砖墙石棉瓦顶房屋、彩钢瓦雨篷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7户,拆除面积为53.8平方米。

建水城管依法强制拆除州二院旁巷道内违法建筑

整改前

建水城管依法强制拆除州二院旁巷道内违法建筑

整改后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前期摸底调查,老州二院旁通户巷道内7户住户存在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空间的私搭乱建砖墙石棉瓦顶房屋、彩钢瓦雨篷等行为,严重影响小区消防的安全和通行安全,周边住户意见较大。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执法人员提前向违建的7户住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但业主仍无动于衷,以各种理由拒不进行拆除。

建水城管依法强制拆除州二院旁巷道内违法建筑

整改前

建水城管依法强制拆除州二院旁巷道内违法建筑

整改后

本着为民服务、消除隐患的目的。8月26日,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私搭乱建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清理。小区围观的居民群众纷纷称赞:“执法部门的举措太好了,消除了安全隐患,还百姓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为你们务实的工作作风点赞。”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请勿私搭乱建,面对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可向执法局进行举报。

通讯员 李松曼

责任编辑:肖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