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6hFhE3Y-wM-2OQRhlTrjQ 提取码:u8eq;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纸质版;
建设单位:建水县申红铅锌洗选厂,卢总,15825247789;红河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万意·上品;
环评单位: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曾工,17869472335,1770386347@qq.com,昆明市五华区中铁云时代广场金地大厦24层。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面向狗街村周边村委会、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IKsriMfb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水县申红铅锌洗选厂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