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提高“三个组织化”,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反复强调的工作。和平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四步走”战略,坚持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镇脱贫攻坚的“关键之战”。

 屏边县:“四举措”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建设

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1个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和2个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为全镇各职能部门和各村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具体工作,片区领导配合的工作体系。

 屏边县:“四举措”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建设

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倒排工期。始终把规划编制摆在重要位置,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和平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做到安排到点、落实到户。根据科学合理的规划,采取“每日一报、每周一分析”, 制定《和平镇易地扶贫搬迁倒排工期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表,加强“四包”责任管理,即“包建设进度、包工程质量、包搬迁入住、包考核验收”,确保项目快速推进,使搬迁对象顺利搬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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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民众意愿,精准锁定对象。坚持把“群众自愿”作为工作底线,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进村入户、召开群众会、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搬迁政策,确保家喻户晓。二是精准识别对象。严格按照选定搬迁对象目标区域、群众申请、入户核实等规定程序,组织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深入村组和贫困户家庭,对搬迁对象户进行严格识别和筛查,坚决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防止出现“不该搬迁的要搬迁”、“应该搬迁的不搬迁”、“不想搬迁的被搬迁”等现象。三是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组织搬迁户到安置点参观、监督,让群众全程参与,坚持搬迁对象让群众评、安置去向让群众选,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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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管理措施,提升幸福指数。为做好集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后续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镇党委把集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机构设置作为群众搬迁后头等大事抓好抓实,争取为搬迁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让群众找到归宿感,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一是建立完善各类组织机构,坚持党建促脱贫。及时成立和平镇集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党支部、管理委员会、团委、妇女联合会、小区治保队、片长、楼长等组织机构,注重从政治素质过硬、担任过村组干部、学历较高、能力素质强、有奉献精神的人群中选拔班子人员,确保各机构班子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合理设立公益性岗位,落实发展措施。为解决贫困群众搬到集镇后务工难问题,镇党委积极向县人社局请示汇报,争取到公益性岗位84个,其中保洁员60人、绿化管理员4人、河道治理员15人、治安管理员5人。共解决84名贫困群众的就业问题,惠及搬迁建档立卡搬迁户84户358人,每户月收入增加500元。

(李秋韵 )

责任编辑:田宇彬